为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圆满完成2013年度各项主要工作任务,推动我市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2013年度工作要点和省工商联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以下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
(一)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当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一次以上。计4分
2、在《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工商》杂志、《河南工商界》等及其它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人物专访等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工作的文章(1000字以上),每篇计3分(一稿多用的不重复计分)。
3、完成《中华工商时报》征订任务,计5分。完不成不计分。
4、出台促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计2分。
5、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同心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工商联优良传统教育等活动两次,计4分。按省工商联的要求组织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豫商课堂”,计4分。
6、举办小微企业培训班,每期加3分。
(二)“百千万工程”工作
1、积极推动“百千万工程”的开展。做到年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实施方案,年中有督查记录,年底有总结,计4分。缺1项不计分。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加2分。
2、积极组织、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经贸交流、考察活动,每次计2分。
3、每县(市、区)新增对口帮扶结对企村(含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3对,计6分。少1对不计分,增加1对加3分。以结对帮扶协议和合同为准。
4、积极配合、参与省、市工商联和当地政府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1次以上,累计组织参加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计4分。落地资金5000万元以上加5分,以合同为准。
5、举办民企招聘周活动,达成用工意向500人以上,计4分。
(三)调研工作
1、积极配合省、市工商联开展全省或全市调研活动,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调研,计3分;完成民营企业文化建设调研,计3分;完成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计3分;完成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计2分;建立小微企业监测点、按要求组织样本企业在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研究系统上完成相关信息填报,计2分;按照要求,配合完成其他调研活动,每项计2分。
2、自拟课题调研,调研成果受到当地主要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的,每项加5分。
(四)参政议政工作
1、向市工商联报送提案线索每条计1分,采用1条加2分。
2、向市工商联报送《民企社情》信息每2条计1分,采用1条加1分。
(五)会员发展和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
1、大力发展会员,重点发展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年增长率达到6%,计3分,达不到6%不计分。企业、团体、个人会员的年增长率分别高于当地私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的增长率,计3分。低于相应的增长率不计分。
2、县级工商联全部实现“一个设立、五个确保”目标任务,计10分,所属县(市、区)有未达标的不计分。创建县级工商联“五好标准”示范点2个,计6分;完不成不计分,每增创1个加5分。
(六)商会建设工作
1、县(市、区)有产业集聚区并全部建立商会组织的,计8分,少1家不计分。
2、新成立市属行业商会(不含区域性异地商会),每家计5 分。
(七)信息工作
向市工商联网站及省工商联网站报送信息年平均不少于300条以上,计3分,达不到要求不计分。
(八)亮点、品牌工作
各县(市、区)工商联工作有亮点、有品牌,并得到省、市领导或省、市工商联主要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每项工作加5分。
(九)重要会议考勤工作
积极组织执委、常委出席市工商联每年召开一次的执委会、一次常委会没有缺席的,每次加5分。执委会、常委会每次会议有缺席者,不加分。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采用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底各县(市、区)工商联按照时间要求上报考核材料。由市工商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具体负责考核计分工作。计分结果提交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二)奖项设定:根据考核结果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具体名额由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商联应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一式4份报市工商联办公室。逾期未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考核。
(二)报送材料要求:举办活动、培训应有通知、方案、现场照片、总结等材料;调研应有调研报告;会员、组织工作应有统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提供原始凭据或复印件,以便计分和综合评定时参考。
(三)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给予通报。
(四)考核结果将通报当地统战部门,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