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会概况 | 商会动态 | 会员之家 | 企业维权 | 党工委 | 服务中心 | 联系我们
今天是
  商 会 公 告
  新 闻 中 心
  商 会 活 动
  商 会 大 事
友 情 链 接
中华商机网 加盟连锁网
商都招商网 中国企业网
河南省政府 省发改委
河南省商务厅 省工商联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工商联
河南浙江商会 河南山东商会
河南川豫商会 河南福建商会
河南安徽商会 上海浙江商会
北京东阳商会 上海东阳商会
常熟东阳商会 郑州温州商会
福清商会 台州商会
泉州商会 莆田商会
北京东阳企业商会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河南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住宅可注册成为网店经营场所
发布时间:2016-3-29 9:21:04 浏览次数:5516

    降低准入门槛,加大覆盖力度。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对我省未来5年的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规划,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允许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到2020年,实现重要公共区域WLAN(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

    按照《意见》,“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到2020年超过2.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5600亿元。全省电子商务产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20万人,到2020年网商数量达到160万个。

  大 幅提升从业人数,首先就是要降低准入门槛。《意见》提出,对于电子商务,注册登记将实行“先照后证”,放宽名称核准条件,允许使用“电子商务”作为企业行 业表述;放宽经营范围核定条件,可灵活选择体现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表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允许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允许 “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全程网上办理、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简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申办程序,将审批时限由60日缩短至 30日,推行网上审批。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

  另外,对于电商,还将实行合理的降税减负措施。《意见》提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我们 - 主要业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中心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东阳商会 E-mail:hndysh@163.com
咨询热线:0371-66760143 传 真:0371-66031385(直拨) 地址:河南郑州兴隆街8号郑州大酒店2501/2530
豫ICP备09012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