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有纠纷,在哪儿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的管辖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案件除了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外还有侵权行为地及结果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合同纠纷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上述法院只能选择一个,如到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3、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大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规定一不定期比例,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件征收。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非财产案件分几类案件:①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③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④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⑤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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